于國輝、周龍玉:本院受理申請執(zhí)行人趙紅春與你們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尚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黑0183民初6080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并依申請執(zhí)行人趙紅春申請進入執(zhí)行程序?,F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我院(2025)黑0183執(zhí)1100號案件的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風險提示、財產申報表,通知你們向申請執(zhí)行人趙紅春履行給付欠款本金21400.00元、利息(自2023年3月26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逾期履行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訴訟公告費400.00元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向本院報告財產情況、預繳納執(zhí)行費約3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逾期履行本院將依法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相關評估(詢價)報告、拍賣公告、拍賣須知、執(zhí)行裁定書(凍結、扣劃、查封、拍賣、終結執(zhí)行裁定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不再另行向你們公告送達,你們可以隨時來本院領取相關法律文書。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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