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0500勞鑒〔2025〕01468號
被鑒定人:劉強,身份證號:42052719820420****
用人單位:宜昌市西陵區(qū)騰源餐廳,工傷部位:踝及腳
依據(jù)《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湖北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國家標準,經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鑒定,鑒定結論為被鑒定人傷情符合5.9.2.23款的規(guī)定,鑒定結論為傷殘九級;無自理障礙;停工留薪期符合S82.2條款的規(guī)定,確認為9個月,自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6月1日。對本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宜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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