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峰:閆強與董玉峰追償權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6)黑0502民初4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董玉峰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閆強代償款項195000.00元,并按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支付自2025年3月11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公告費400元,由董玉峰負擔。案件受理費4200元,由董玉峰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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