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伯領:原告重慶君睿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被告吳伯領掛靠經(jīng)營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渝0113民初24481號案件的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原告重慶君睿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被告吳伯領于2021年6月29日就渝BZ9751號車輛簽訂的《車輛委托服務合同》自2025年11月15日解除;二、被告吳伯領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重慶君睿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的委托服務費1750元及資金占用損失【以1750元為基數(shù),從2022年5月1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貸款利率一年期的四倍(即LPR的四倍)計算至付清之日止】;三、駁回原告重慶君睿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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