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本院受理原告楊思敏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6)粵1427民初103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dá)。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廣東省蕉嶺縣人民法院
陳永:本院受理原告楊思敏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6)粵1427民初103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dá)。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廣東省蕉嶺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4月03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wǎng)、法治號下載
下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