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國瀅
有的書就像嚴肅刻板的教師爺,隨時擺出一副要訓人的模樣,令人一望而遠遁之;有的書則如善解人意的朋友,活潑多趣,總能給人帶來快樂,便越看越覺得可親可近。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龍大軒領銜所著《法律深處是人心: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探秘》(以下簡稱《人心》)一書,顯然屬于后一類,講述歷史案例、剖析法理人性,讀之常常捧腹、掩卷還欲三思,或可為近年來以通俗筆法傳播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精妙之作。其可圈可點之處,大凡有三:
選材有趣
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歷史上的典型案例浩如煙海。選取什么樣的案例作為著書的骨架,正如大廚炒菜,先選出上乘的食材,便成功了大半。該書所選案例,上自春秋戰(zhàn)國,下迄宋元明清,共43例,時間跨度大,各歷史時段的案例,數(shù)量分布也較為勻稱,此《人心》一書之大觀也。細細讀來,每一個案例的故事情節(jié),曲折婉轉、趣味橫生,比如開篇“里革斬網(wǎng)諫君案”便頗具懸念。
里革是春秋時期魯國的大臣,看到魯宣公夏天去泗水河打魚,他偏要去勸阻。依現(xiàn)代人眼光視之,魯宣公貴為一國之君,偶爾通過打魚的方式休閑娛樂一下,那也是人家的自由和人權,你里革憑啥去阻攔?結果,里革不但要勸,而且勸的方式還十分暴烈,史稱“革斷其罟而棄之”,他拿刀把漁網(wǎng)給砍了,還很帥氣地將破漁網(wǎng)給扔掉。有道是“帥不過三秒”,一個下級將上級的娛樂活動直接由“現(xiàn)在進行時”變成了“過去完成時”,上級豈能不暴跳如雷?下級焉能不后果堪哀?讀書至此,讀者莫不生出“為古人而擔憂”的心腸,擔心里革會遭到打擊報復。然而,等里革給魯宣公講解一番古代環(huán)保知識后,諸如春天不捕鳥、夏天不打魚等等,魯宣公不但沒生氣,反而夸他勸得好,還要把破漁網(wǎng)作為“良罟”供起來,以資警示,甚至還提拔里革在自己身邊工作。該故事情節(jié)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諸如此類的案例,書中還有許多。
行文活潑
法律書籍寫作,大都以嚴謹為追求目標,然則求之過甚,又難免失之刻板。對此類作品,除非專業(yè)需要,不得不尋章摘句之外,一般讀者恐怕很難深度閱讀下去,最終難逃“寫誰誰看、誰寫誰看”的結局,故蘇東坡戲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誠哉斯言!”為打破這種學術書籍固有的宿命,《人心》一書的作者采用了別出心裁的敘事筆法:“用故事講制度,用制度講文化,用文化講人性”,且自稱“三講法”。在我看來,這種筆法確有其妙處。因為法律自身并無多少趣味,故宣講法律,一開篇就講法律有什么規(guī)定、如何神圣不可侵犯云云,估計讀者就容易產(chǎn)生視覺疲勞。
反之,通過先講故事再來講法律,便能大大激發(fā)讀者的閱讀興趣。任何案例,都是由無數(shù)的故事情節(jié)構成的,而這世上似乎沒有不愛聽故事的人,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喜歡“聽媽媽講那過去的故事”。比如,作者為了講解古代的孝道法律制度,便先用漢代“陳元頂撞老母”一案引入。陳元本是個愛勞動的好青年,由于和母親吵了架,陳母便去官府告他不孝。地方官仇覽問她為何狀告兒子,陳母說陳元頂撞自己、不服管教,甚至還要玩離家出走的把戲。仇覽又問:“您可知律法會如何懲治不孝罪?”陳母說不知。仇覽告訴她說,本朝自呂后時就有《二年律令》,其中規(guī)定:“父母告子不孝,皆棄市?!睏壥芯褪茄焊笆袌錾峡愁^。陳母一聽后果如此嚴重,馬上說自己要撤訴。行文至此,肯定會勾起讀者的求知欲:古人為何會用如此嚴重的刑罰來懲治不孝?這就需要用法律制度背后的文化來解答,“用制度講文化”的筆法呼之欲出。中國從漢代開始,統(tǒng)治者無不宣稱“以孝治天下”,進而用法律制度來維護孝道,通過鞏固家庭秩序達到穩(wěn)定國家統(tǒng)治的目的,這就是《周易》中所說的“正家而天下定矣!”自漢及清,積久成習,形成了濃厚的孝道文化。今人對這樣的文化或許不理解,認為父母與子女是平等的,單方面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孝,這樣的文化合理嗎?這就涉及文化背后的人性問題,“用文化講人性”的筆法便派上了用場。人類具有情感下傾的本性,也就是父母對子女的付出是無私的、自愿的,而子女對父母的付出往往會有所保留,是義務式的,因而需要用“文而化之”的方法來化掉人身上的這種本性,主動向父母報恩;有的人冥頑不化,就只能用法律的手段進行懲罰,強制其向父母盡孝。這就是“法律——文化——人性”的內在邏輯,而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正好踐行了這一邏輯,其中的智慧值得今天去傳承發(fā)揚。
結論奇妙
網(wǎng)絡語言說:“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書之有思想,如人之有靈魂。一個人的靈魂無趣,甚至是邪惡的,哪怕外表再美,也不過是一具皮囊,甚至是有害的皮囊;一本書如果沒有思想,哪怕印刷裝幀得再漂亮,也不過是為國家浪費紙張而已。任何法律書籍,尤其是普法讀物,在講述完案例故事,介紹完法律制度之后,一定要得出一個結論,以揭示某種道理。這樣的道理,能夠啟發(fā)人心智、引導人言行,這便是作者思想火花的閃現(xiàn)。作者在自序中稱:“力求做到趣味性、知識性、思想性三結合”,通觀全書可見,其對思想性確實有孜孜以求的態(tài)度,任何案例、法律,在講解結束之后,都會用一兩句話來做總結,其中不乏神來之筆。比如前述陳元頂撞老母案,其結論就是“家事糾紛,提起來便是事,放下來就沒事?!标惸阜且醿鹤硬恍⒌氖拢愒坏惺?,而且事兒還大了,面臨砍頭的危險;反之,陳母放下不提,陳元不但沒事,而且在仇覽的教化下,成為遠近聞名的孝子,直至青史留名。這樣的智慧,對家事糾紛日漸增加的今天,大有裨益。
更令人嘆服的是,作者在作出結論時所使用的文字十分考究,有的用語甚至有余音繞梁的感覺,讀過多日之后仍在心中回味。如“封建婚姻”一詞,常被貼上滅絕人性的標簽,然細讀歷史方知或有誤解。書中以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私奔為例:其父卓王孫乃一方富豪,本可依法斷絕經(jīng)濟支持,最終卻贈予百萬錢及百名傭工,助其安居。由此作者得見:傳統(tǒng)社會或許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傳統(tǒng),而封建婚姻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封建。如此絕妙的結語,非精慮睿思,不可得也!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的施行,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必將掀起新的熱潮。要積極“推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讓更多的人懂得今天的法律從何處而來,又將向何處而去,培育正確的法律意識,共同推動法治進步。在這一時代浪潮中,《人心》一書定當綻放出自己獨特的光芒。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