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法治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法治宣傳教育法對提升全民法治素養(yǎng)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為更好地學習、宣傳、貫徹這部法律,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開展了“‘書·法’系列活動之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活動。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報社主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先后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等21部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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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傳教育法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發(fā)現(xiàn)同級負有法治宣傳教育職責的部門、單位,未依法履行法治宣傳教育職責的,應當及時發(fā)出普法提示。有關部門、單位收到普法提示后,應當及時采取改進措施并反饋相關情況。

王遠樂,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原主任。
編輯:武卓立